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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敏出席“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启动仪式并作讲话部署
2023-10-10浏览次数: 556

  10月9日上午,“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正式启动。省慈善总会会长李小敏讲话,省民政厅厅长、省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谢晓军出席,省医保局局长陈红红主持,省慈善总会副会长高晓平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启动仪式以视频形式举行,省民政厅副厅长赵庭朴,省医保局一级巡视员相伯伟,省慈善总会副会长刘成林、章大李参加主会场活动。镇江市、建湖县、姜堰区慈善总会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13个设区市慈善总会负责同志在主会场接受项目捐赠。各市、县区民政局、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和慈善总会主要负责同志、秘书长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为防范低保对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省慈善总会联合省民政厅、省医疗保障局共同开展“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在政府实施多重保障的基础上,建立慈善医疗救助机制,为最困难的低保对象进一步减轻医疗负担。该项目由省慈善总会联合全省各市、县(市、区)慈善总会具体实施,资源整合,上下联动。项目计划连续开展3年,实施范围为我省95个县(市、区),救助对象为18周岁以上、个人住院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较高的低保人员(年度内住院费用可累计计算)。18周岁以下低保人员可申请全省慈善总会系统联动实施的“省困难家庭儿童重特大疾病慈善救助”项目。今年省慈善总会安排项目资金1465万元,各市、县(市、区)配套相应资金。

  李小敏在讲话中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明确部署,提出“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制定出台一系列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的政策文件,特别强调要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化医疗救助格局。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减轻参保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就医费用负担为目标,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三重制度梯次减负功能,鼓励引导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和慈善救助,全力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各级慈善会也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医疗救助项目,努力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但由于医疗费用增长等因素,仍有部分低保对象患重大疾病后面临较重的医疗费用负担。

  李小敏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今年来苏考察时强调,“江苏必须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走在前列”,这是殷切希望,更是有力鞭策。此次省民政厅、省医保局、省慈善总会共同开展“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是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务实举措,是加强政府救助和慈善救助有序衔接的具体实践。项目经过充分调研、反复论证,最终确定以低保群体为帮扶对象,从低保对象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仍然较高这一问题切入,在政府实施的多重保障基础上,为低收入困难群众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的慈善救助机制。具体讲,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多方参与、有机结合。建立起民政、医保部门和慈善组织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使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紧密结合。二是精准识别、靶向救助。紧扣低保对象住院治疗合规范围内自付负担仍然较重的问题,利用大数据进行识别,主动将其纳入慈善救助范围,使救助对象更加精准,救助流程更加优化。三是协同推进、全面覆盖。各级慈善会协调行动,在全省范围实施助医项目,推动项目取得良好的整体效果。

  李小敏对“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的具体实施提出四点意见。

 一要明确责任

  相对于传统慈善,现代慈善一个鲜明特征是趋于横向合作、纵向协同、整体联动,更加注重聚焦共同关注的问题下好“一盘棋”,形成集聚效应,拓展慈善工作的覆盖面、纵深度和影响力。因此,对各相关方面而言,树立大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发扬合作精神就显得尤其重要。“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是全省性的慈善项目,需要各级民政部门、医保部门和慈善会系统加强协调,明确各自职责,做到同向发力。各级医保部门要做好低保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及保障情况的采集和分析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精准的信息服务。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好住院低保对象家庭情况和已享受救助情况的核实,让项目落到最需要资助的低保对象身上。慈善会系统要与民政、医保部门全力配合,共同确定救助方案,明确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发放程序,推进项目有力有序有效实施。

二要把准投向

  慈善会开展慈善工作、实施慈善项目,既要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的同向性,又要从自身职能定位出发,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好当为可为能为之事。相对于党委政府在保障改善民生中挑大梁、压舱石的作用,慈善工作发挥的是“助力”和“补充”作用,这并不意味着慈善工作不重要,只要“助”到关键处、“补”到要害处,其作用就是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具体到慈善医疗救助工作,就是既要体现保基本、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又要把有限的慈善救助资源优先用于解决低保对象住院医保报销目录范围内自付负担重和多的问题,真正做到雪中送炭。各级慈善会要对现有的医疗救助项目进行梳理,可与本项目合并实施的进行合并,其他各类慈善保险、大重病救助等医疗救助项目也要继续保持规范化运行,并不断调整完善。有条件的地区,在做好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救助的基础上,对困难群众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也可以开展适当救助,发挥拾遗补缺的作用,更大程度地解决困难对象医疗负担过重的问题。

三要扎实推进

  做好慈善重点项目,统筹谋划是首要,动员部署是必要,组织实施是至要,关键是要抓好落地见效。慈善总会尤其是县(市、区)慈善总会是项目的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项目评估和优化改进等各个环节,既要严格遵循管理规范和相关标准,又要从便利困难群众出发,简化审核发放程序,加快工作节奏,提高服务质效,打造项目推进的绿色通道。项目计划实施三年,各市、县(市、区)慈善总会要安排好专项配套资金,确保项目资金足额保障,同时要积极扩大善款来源,力争惠及更多的住院低保对象。设区市慈善总会要根据各县(市、区)低保对象的数量,合理安排省、市补助资金,使资金与项目相适配,并审核平衡各县(市、区)的工作方案与救助标准,防止差别过大,确保项目如期高效完成。要动态调查研究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和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优化完善实施方案,努力把慈善助医项目办出高质量,充分发挥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的托底救助功能。

四要擦亮品牌

  我们做慈善工作,既要想到又要做到,既要做到又要做好,只有做出精品、做出品牌,才能产生溢出效应,彰显慈善工作的社会价值。各级慈善会要认真梳理总结本地区项目执行情况,挖掘典型案例,讲好慈善助医故事,擦亮“苏慈助医”品牌。要顺应“互联网+慈善”的发展潮流,在扩大项目网络影响力上下功夫,通过腾讯公益、公益宝等平台的专场募捐和日常募捐活动,多渠道多方面募集项目资金。要把握公众关注热点,运用图片、视频等多种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让项目深入人心,带动更多社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关心关注低保对象的困难减负,为慈善医疗救助贡献一份宝贵力量。

  陈红红在主持会议时就贯彻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抓落实。要认真学习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江苏地区在保障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走在前列的殷切希望,增强做好项目的紧迫感和自觉性,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真正让减轻医保对象医疗费用负担的政策初衷能够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各级医保部门要主动与当地的民政、慈善会加强沟通联络,及时协调处理工作推进当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优化完善实施方案。二要突出重点抓落实。按照省民政厅、省医保局、省慈善总会下发的关于开展项目的通知要求,紧紧抓住救助对象、救助标准、资金发放等重点环节,充分发挥全省统一医保信息平台的作用,加强动态监测,及时与相关部门共享信息,切实做到用数据说话、让政策找人、让医疗救助工作全链条的运转更为顺畅。三要强化责任抓落实。作为一项全新的项目,民政、医保、慈善总会的各个部门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根据职能分工,落实好各自的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一举推进。各地医保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关心,明确分管局领导、牵头处室具体责任人,共同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切实减轻低收入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

(文章来源于江苏省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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